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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试剂耗材购买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17-05-10 15:30:35

 

1、本实验室所需各类药品、试剂、耗材均由各团队按需自行采购。

2、所购回的药品、试剂、耗材,由管理员统一管理:

2.1、一般化学药品、试剂,由管理员进行保管,并进行登记造册,未经许可,不得私自挪作它用,否则,后果自负,并追究责任。;

2.2、剧毒药品、易制毒的保管:凡属剧毒药品应由专人、专柜保管,严格审批领用手续,由实验室主任(或实验室副主任)批准后领取,药品柜由保管员双锁保管,领用后应立即配用,领用时应详细登记签名,并定期进行查核。

2.3、通用的工具和器材,由管理员进行保管并进行登记造册。仪器设备的专用工具由使用仪器人员保管,一般不得外借。

3、外单位借用药品、试剂、器材等需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并进行借用登记后,方可借出。

4、药品、试剂、器材应按性质和用途分类存放,腐蚀类药品试剂,如浓酸、浓碱等应存放于药品柜的最底层,不得乱放、乱洒。

5、为了保证试剂的纯度,取用药品应严格按规定取用,不得污染。

6、易燃易爆试剂、药品应设专柜存放,并远离热源及明火。

7、试剂瓶上的标签格式应统一规范,填写符合规范并与内容相符,字迹应整洁清楚,一般试剂溶液和标准和标准溶液标签应有区分,过期或变质的试剂一律不得使用。

8、药品柜、试剂柜、器材柜应经常保持整洁、干燥、通风,防止药品潮解霉变。